浙江省批准五个项目的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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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保护文物的区域内,实施临平区崇贤街道中的马积明等32户民房翻建工程等五个项目。这包括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的保护范围内开展民房翻建工程,以及在宋六陵和通济堰相关保护单位内进行的综合保护和水系治理工程。
《批复》要求杭州市、绍兴市和丽水市政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及时公布项目具体内容,邀请专业机构进行指导,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以确保文物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场文物遗存,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文物主管部门制定保护措施。项目结束后,需及时进行场地清理与环境修复。